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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评审要点及常见问题
(一)评审要点
1. 投向领域:
• 支持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物流等八大领域。
• 2025年新增支持领域可能包括科技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等。
2. 项目前期工作:
• 项目需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 完成环评、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
3. 资金支持标准:
• 不同领域支持比例不同,如中央储备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他项目不超过30%。
• 项目投资规模需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标准。
4. 项目成熟度:
• 原则上支持新开工和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 新开工项目需具备年内开工条件。
5. 申报主体与信用:
• 申报主体为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需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常见问题
1. 投向领域不符:
项目不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
2. 前期手续不全:
未完成环评、用地等审批手续。
3. 项目成熟度不足:
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或在建项目手续不完备。
4. 资金支持标准不符:
项目投资规模或支持比例不符合要求。
5. 重复申报:
项目在其他资金渠道重复申报。
(三)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在撰写资金申请报告时,需涵盖以下关键内容:
1.项目单位概况:
详细介绍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其背景、性质、规模等。
2.项目概述:
全面阐述项目的基本情况,涵盖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建设条件的具体落实情况。
3.计划与审批情况:
说明项目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已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情况。
4.补助与贴息资金申请理由:
明确阐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政策依据。
5.其他必要内容:
根据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报告所需的其他相关内容。
6.真实性承诺:
项目单位需对所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专项债券项目评审要点及常见问题
(一)评审要点
1. 投向领域:
•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资金。
• 新增投向领域包括收购存量商品房、盘活闲置土地、前瞻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项目等。
• 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的项目。
2. 收益与偿债能力:
• 项目需实现融资与收益平衡,确保专项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 建立“项目-资产-现金流”全生命周期监测流程,严禁挪用资金偿还隐性债务。
3. 项目前期工作:
• 项目需完成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具备开工条件。
• 在建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
4. 实施方案与合规性:
• 项目实施方案需合法、合理、合规,需经专业机构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项目主管部门不能是企业,需明确项目主体。
5. 资金使用与监管:
•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采取扣减限额、约谈等措施。
• 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二)常见问题
1. 投向领域不合规:
项目不符合专项债支持范围或与国家战略不契合。
2. 收益测算不合理:
收入测算缺乏依据,成本测算不清晰,收支增长不合常规。
3. 前期工作不完善:
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拟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
4. 实施方案缺陷:
项目平衡模式不合理,绩效指标不可量化。
5. 资金闭环问题:
资金筹措方案与实际资金来源不一致,存在资金缺口。
(三)手续问题
1、立项存在问题
(1)立项过期;
(2)报送的立项批复文件中含有“景观、绿化、楼堂馆所”等禁止类项目清单范围;
(3)子项目无关联性,且相关论证,不支持通过改变业主强行打捆申报;
(4)方案建设内容未在立项中体现,或者方案的建设内容数量指标和立项批复的不一致。
2、用地手续
(1)项目涉及新建内容,出具无需预审和选址的用地文件,不符合用地要件要求;
(2)用地手续面积与立项批复用面积不符;
(3)根据用地预审占地面积以及容积率计算出来的建筑面积实与实施方案所写的建筑面积不符,设计不合理;
(4)用地预审意见函有效期三年,已过期;
(5)部分子项目不需要用地无需提供,但是涉及用地的子项目也未提供用地手续;
(6)用地审批手续:“仅用于专项债争取”,表明该项目用地手续未落实。
3、环评手续
(1)项目环评手续未签字盖章;
(2)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或业主后,环评等手续没有同步变更;
(3)立项和环评手续金额不一致;
(4)未提供有效环评手续:根据相关环评要求,不应采用备案登记方式;
(5)环评批复无明确“同意“意见,环评文件是环保局初审,非正式批复;
(6)项目环评手续应在项目立项之后;
(7)项目整体环评手续未办理齐全:只办理了其中几个子项目;
(8)立项文件有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等内容,环评文件未写入该部分内容,不能确定环评文件准确性。
(四)自有资金说明
1、非主管部门或财政出具。
2、表述的资金能否落实具有不确定性。如自有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解决,或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给予支持等。
3、无明确的来源、金额、分年落实计划等;或来源不合规,如引入合作伙伴、施工方垫资等。
4、已落实资金未提供相关凭证。
(五)债务情况说明
1、出具不严肃。如非红头,白纸盖章,甚至提供未盖章的电子文档。
2、主管部门未审核确认。
3、用整体收入测算平衡的项目,如医院、幼儿园、污水厂提标等,需说明项目单位整体债务情况,而非本项目债务情况。
4、无论整体收支测算或独立项目测算,之前同一单位已发行专项债券情况必须说明。
5、有些单位存量债务不需要本单位偿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关于实施方案
1、平衡模式不合理,收入不归属于项目主体。
2、主管部门不能是企业。
3、缺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说明,绩效指标未按统一模板编制,部分指标不可量化。
4、在建项目无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等内容。
5、资金筹措方案和配套资金来源与提供的资金说明不一致,甚至出现资金不闭环的情况。
6、投资计划表。
(1)过去年度仍按计划口径编制,应反映实际投入。
(2)债券发行年度未同步安排自有资金或自有资金比重过低。
(3)投资计划或已完成投资情况与开工时间不匹配。
(4)没有编制发债当年分月投资计划表。
7、收支测算,常见的有以下问题:
(1)政府定价类项目或有正在执行的标准,却依据调研或参照标准测算。
(2)参照类标准,未提供调研数据,或调研数据不具有参考性。
(3)政府补贴类收入,未提供相关依据。
(4)部分收入非本项目直接收益。
(5)测算采用的量,无依据无出处;或脱离实际需求、起步就满负荷;或超过设计能力。
(6)提升类改造类项目,未基于项目单位历史运营数据测算。
(7)成本测算无依据、无分析过程。
(8)未按应纳税种的税率、税基分类测算,税费测算简单粗暴。
(9)收支增长无依据、不合常规。
(10)测算期间任何一年期末现金均不能为负数。
(七)常见专项债券审计科目:
1.会计处理不规范
2.项目发行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3.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4.项目应筹措资金未到位
5.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6.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合规
7.项目专项债券专户管理不规范
8.政府性基金收入未缴入国库
9.挪用专项债券资金
10.违规出借项目债券资金
11.擅自改变专债资金用途
12.财政代为支付利息情况
13.专债资金偿还其他债务
14.项目可研方案编制不科学,少测成本
15.项目未开工
16.项目工程进展缓慢
17.项目难以推进
18.已完工项目无法正常投入运营
19.已完工项目未产生运营效益或产出效益低下
20.专项债券资金被冻结
21.未有效履行资金绩效管理职责
22.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评审要点及问题
(一)评审要点
1. 投向领域:
• 重点支持“两重”领域(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 包括科技创新、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粮食能源安全等。
2. 项目前期工作:
• 项目需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 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3. 项目成熟度:
• 新开工项目需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在建项目需手续完备。
• 地方建设资金需落实,形成资金闭环。
4. 申报主体与信用:
• 申报单位需无严重失信记录,符合申报资质。
5. 资金使用与监管:
• 资金直达机制,中央还本付息,不增加地方负担。
• 严格审核项目代码,避免重复申报。
(二)常见问题
1. 投向领域不符:
项目不符合“两重”领域要求。
2. 前期工作不完善:
未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或未纳入项目库。
3. 资金闭环问题:
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存在资金缺口。
4. 重复申报:
项目在其他资金渠道重复申报。
5. 项目成熟度不足:
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或在建项目手续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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