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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法分子财迷心窍
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实施违法犯罪牟利
企图在法律的边缘游走
但是无论什么新手段
违法必严惩
近日东丽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一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回顾
法院审理
法条链接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电诈分子为使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资金流动起来,实现赃款的分散、洗白,会以各种形式招募“跑分”人员提供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各类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到指定账户。在“跑分”或帮助转移资金的过程中,行为人均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避免陷入此类违法犯罪陷阱
广大群众需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切勿因一时贪念
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
手机卡以及各类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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